(招标编号:CHDTDZ026/22-SB-00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燃烧器二次风门热控设备换型改造项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409号
2.2.项目规模:2*33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8月1日-2023年11月1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6/22-SB-00101 | 2号机组燃烧器二次风门热控设备换型改造 | 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燃烧器二次风门热控设备换型改造采用智能分体式定位器控制方式。定位器控制柜就近安装,便于调试、检修、维护。铺设起源管路美观、无摩擦,各接头固定牢固,无漏气。使用智能空气净化装置,双过滤回路加旁通式设计,过滤精度3μm。本项目计划在2023年8月开始施工,具体开工日期,按机组计划检修时间安排。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号机组燃烧器二次风门热控设备换型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至今)300MW及以上机组仪器仪表供货业绩3项及以上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货物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买方联系人电话及地址,签订日期)。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7-11 08:36到2023-07-17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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