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国际平圩二电#4炉电除尘输送压缩空气干燥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投标人资格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主要技术指标】 | 专项资格要求 | 基本资格要求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2020-HD-ZDGJ-0000-1-0002-1/12 | 30-平圩二电#4炉电除尘输送压缩空气干燥系统升级改造 |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投标方需提供4套模芯式干燥器、进出口过滤器、控制元件、测量元器件等辅助设备和附件,投标方所提供设备及其附件不限于此,原则是满足干燥装置启动运行条件。要求改造后干燥装置的空气处理量≥45m³/min,压力露点≤-40℃,再生耗气量≤6%,压力损失≤0.02MPa,工作压力≥1.0MPa。 二、合同期限 按招标方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供货。 | 【专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近5年内(以在2014.12-2019.12之间合同业绩为准)应具有至少2个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模芯干燥机供货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含封面、供货范围页、主要参数页、签字页、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另外投标方需提供用户评价及联系方式,招标方将对投标方提供的业绩进行核实,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者将导致废标。 2、投标人须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设备的再生耗气量的检验报告。 | 【基本资格要求】---设备类6条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供应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的货物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所提供的货物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能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在专项资格条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则代理商投标无效;如多个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做无效处理。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3.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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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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