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HHJW2023-218-A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信号车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HHJW2023-218-A)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ZTHHJW2023-218-A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信号车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信号车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报价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制造商,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2.报价人须具备国家铁路局颁发的相关产品生产行政许可并通过CRCC认证。
3.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同类产品的业绩证明文件。
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投标报价或物资供应中等不存在不良行为被限制报价,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报价的情况。
6.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查询的无行贿犯罪的结果(截图打印)。
售后服务:
1.设备在运用期内发生故障或相关问题,供方应免费提供运用方所需的技术支持,并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电话。
2.具有迅速响应,并提供技术协助、建议和指导的机制。备品和配件配备充足,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
3.故障器材的维修周期应控制在30个工作日内。
4.有可稳定运行的新版本软件的,供方应按照国铁集团安排部署提供升级服务,由于软件升级而引起硬件变动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5.供方负责现场安装调试。
6.负责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工作,列出培训计划。
7.满足用户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质量保证条款:
1.出现产品自身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质保期为自安装验收合格后24个月;质保期内发生任何产品质量问题,供方应免费提供运用方所需的技术与其他支援,质保期后只收取材料费。
2.供方对设备软件实行终身负责制,因设备缺陷导致的问题或隐患,厂家应无条件处置并召回。
3.提供的设备在安装期间及运营期间内,出现任何由于系统设计、设备制造、材质质量和程序汇编等缺陷引起的设备修改和硬件更换,均由供方免费提供并负责修改。
4.因产品质量缺陷问题引起的设备故障、事故由设备厂家负责,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条款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6日 14:16至2023年7月11日 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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