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7月6日 1.招标条件 受委托,对2022中原普光5G基础设施及应用建设项目软硬件采购所需2022中原普光5G基础设施及应用建设项目泄漏检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0710-3809-8684-B1 2.项目内容:2022中原普光5G基础设施及应用建设项目软硬件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在线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 | 30.00 | 台 | 包1-2022中原普光5G基础设施及应用建设项目软硬件采购 | |||||
2 | 各种环保专用仪器仪表 | 3.00 | 件 | 包1-2022中原普光5G基础设施及应用建设项目软硬件采购 | |||||
3 | 其他光学仪器 | 2.00 | 台 | 包1-2022中原普光5G基础设施及应用建设项目软硬件采购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技术规格书中★为关键技术指标,1条不满足视为否决。 3.1.7 投标人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8 不得修改项目的数量、名称以及描述等,不得改变供货范围等实质内容。 3.1.9 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6月25日 8:00至2023年7月12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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