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联通天津CDN扩容工程华为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9年中国联通天津CDN扩容工程华为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编号:BJCG-A7ZB20010015),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1.1.1货物名称:华为IPTV CDN流媒体服务器;
1.1.2货物的规模:198万元(不含税);
1.1.3交货期:详见货物参数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1.4交货地点:天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单价33万元/台(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投标人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作为有效证明。
2.3 投标人应在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具有CDN及同类视频平台项目项目经验,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须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金额及时间以发票为准),须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列表描述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数量、相应的证明人及其联络方式、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
(二)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提供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或框架合同及对应订单及发票复印件,发票应注明与合同一致的项目名称,或开票金额与合同金额一致,如不一致还需提交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一致且无相应证明文件则不计入业绩。
2.4 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