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公司股权出让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ZJTY-2023-06-30-014
一.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目标公司股权出让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采购进行询价。
二.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积极配合采购人全程参与目标公司股权出让工作;对被审计单位基准日的资产、负债和权益进行审计,并出具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清产核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基本情况清理、对纳入清产核资范围的企业、人员等基本情况进行清理。
1.2账务清理。是指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1.3资产清查。是指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完善办公设备、家具类实物卡片管理,做到一卡一物,切实做好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资产收益等方面的清查工作。
1.4资产核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分类鉴定,提出相关处理建议,出具审计报告,按规定权限上报。
1.5根据国家、浙江省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应开展的其他清产核资工作。
1.6对目标公司一和目标公司二分别出具一式八份的签字盖章版纸质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1.7其他各类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工作。
三. 报价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3.报价人须为浙能供应商库内成员。
4.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具有至少1个国有企业股权出让类的清产核资审计服务业绩(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盖章页、签字页或审计报告盖章页等证明材料)。
5.拟派项目经理要求: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至报价截止日,拟派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的身份至少完成过1个国有企业股权出让清产核资审计服务业绩(至少包含相应的任命文件或项目经理盖章或签字的审计报告页等证明材料)。
6.拟派项目经理要求:5年以上(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工作经验的CPA(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拟派项目经理需为报价人在职员工(提供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四. 询价文件的获取
1、未取得“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报价人,请前往 “平台”进行注册,并下载“投标管家”,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投标管家”购买询价文件后,可下载采购询价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2、询价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07月04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07月10日 17时00分。
3、询价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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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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