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7月3日 1.招标条件 受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委托,对(重招)中科东兴化验投资原子吸收光谱仪招标所需原子吸收光谱仪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0704-3833-8726-B1 2.项目内容:(重招)中科东兴化验投资原子吸收光谱仪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原子吸收光谱仪\195-900nm | 1.00 | 台 | 包1-中科东兴化验投资原子吸收光谱仪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必须满足或优于《原子吸收分光光度分析仪技术要求》,投标文件须对技术要求所有“★”条款逐条做出具体响应。 “★”项只要有1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项偏离超过3项时,否决投标。 3.1.7 近3年(2020年至2022年)同型号投标产品在国内同等应用3家以上应用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对应增值税发票,其发票经过“供应商发票”功能校验过(见平台系统()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及相应的用户证明文件(含联系方式)。 3.1.8 设备问题需要进行现场服务时,制造方必须承诺在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无条件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提供制造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6月26日 9:00至2023年7月4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