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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投资永福县中翔能源有限公司登云山风电场喀斯特地貌区生态重构技术研究及示范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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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永福县中翔能源有限公司登云山风电场喀斯特地貌区生态重构技术研究及示范工程,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5583,招标人为永福县中翔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永福县中翔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登云山风电场隶属于永福县中翔能源有限公司。风电场处于永福县西侧大崇山山脉一带山脊,其特征为石灰石岩溶区,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项目用地涉及永安乡、百寿镇、永福镇等乡镇的行政区域,场址距离永福县公路里程约74km,距离桂林市公路里程约85km,场址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9°47′-109°55′,北纬24°54′-25°05′。场址内山梁整体呈南北走向,山脊相对较为零散,起伏变化大,部分山脊顶部较为单薄,场址整体高程在 500~1200m。风电场装机总容量14.99万千瓦,共62台风机。风电场分为两期建设完成,一期42台风机,于2018年年底陆续并网发电;二期20台风机,于2020年年底陆续并网发电。
登云山风电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项目一期和二期连接道路部分和二期全线的道路及风机平台挖填边坡绿化防护措施尚未实施,坡面处于裸露状态,并且由于边坡较陡、坡面风化以及本区域降雨量较大、雨水冲刷等因素,局部边坡已出坍塌、剥落现象,存在较严重水土流失。本项目拟针对登云山风电场一期下边坡存在的生态问题开展攻关研究,以风电场生态破损区域的近自然生态修复为攻关目标,基于当地特殊地貌,开展典型边坡的治理方式研究,采用现代化高科技手段探索边坡的协同修复方式,提出适于当地的最优生态修复方案和措施,并建设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区,实现风电场生态重构。此外,通过建设示范区及开展工艺路线研究,形成具备推广条件的针对性生态修复技术规范,为企业及集团内推广应用提供案例借鉴和技术保障,推动完成企业生态保护任务。
2.1.2招标范围:
拟针对登云山风电场一期风机检修道路下边坡和风机平台下边坡存在的生态问题开展攻关研究,以风电场生态破损区域的近自然生态修复为攻关目标,基于当地特殊地貌,开展典型边坡的治理方式研究,采用现代化高科技手段探索边坡的协同修复方式,提出适于当地的最优生态修复方案和措施,并建设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区,实现风电场生态重构。
本次生态修复研究工作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2.1.3科研成果
(1)建立不少于2处微生物生态修复试验区,道路下边坡及风机品台下边坡各至少1处,总修复面积不低于5000m²;
(2)建立不少于8000m²挂网喷播生态修复示范区;
(3)建设1套集中式专用微生物菌剂现场扩大培养装置(设施),扩培能力不低于200m³/扩培周期;
(4)生态修复后地表和岩表可形成微生物-苔藓-草本植被立体化生态系统,岩表裂隙发育区苔藓及植被覆盖率>60%,示范区整体绿化率大于80%。生态修复周期<90d。
(5)申请课题技术相关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
(6)在国家级核心及以上级期刊发表科技论文不少于2篇;
(7)建立企业或集团范围的南方喀斯特地貌微生物生态修复技术规范1项。
以上所有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署名及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经此项目研究出的技术秘密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如投标人使用需经过招标人许可,无招标人许可不可做第三方使用及不可转让。投标人负责所有科研成果的申报、手续办理,所有科研成果的申报手续办理和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1.4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设计要求的生态修复示范区(微生物修复试验区:不少于2处微生物生态修复试验区,总修复面积不低于5000㎡;客土喷播示范区:建立不少于85000㎡挂网喷播生态修复示范区)工程量,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各阶段检验及验收(包含但不限于档案、环保、水保、安全、计量、职业健康等竣工验收和备案等)、消缺、技术服务、满足行业及相关政府部门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卫生健康等“三同时”等相关工作,满足行业和政府部门及设计要求项目各专项验收及实验,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营,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养护修复服务,配合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
(2)投标人实施完成的工程必须满足合同规定的工程预期目标,应与合同中的“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资料”完全一致。喀斯特地貌区生态重构过程中的周边环水保、生活水源保护及治理、水保、环保措施保障,成品看护、工程完工后的绿色植被恢复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满足批复及验收相关要求),永久征地、长期租地及临时租地赔偿征用手续办理和施工协调、建设过程中的各类协调、验收(包含但不限于档案、环保、水保、安全、计量、职业健康等竣工验收和备案等)。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树木移栽、施工后设施恢复等满足项目施工的相关工作,因施工及手续办理不全导致的环水保、赔偿不到位、政府罚款等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负责,包括施工期和施工质保期内。
(3)投标人负责微生物菌剂试验区和挂网喷播示范区各项施工措施实施后灌溉、施肥、虫害防治等措施养护工作,生态修复后地表和岩表可形成微生物-苔藓-草本植被立体化生态系统,岩表裂隙发育区苔藓及植被覆盖率>60%,示范区整体绿化率大于90%。生态修复周期<90d。
2.1.5施工材料准备
本项目施工过程涉及到的所有工具、器械、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备设施)、材料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并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包括满足本项目的所有物资,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生态研究项目所需所有物料,1套集中式微生物菌剂现场扩大培养装置(项目专用微生物菌剂(液)扩培能力不低于200m3/扩培周期)等;
(2)科研成果应用施工、工水土保持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喷播机、草籽、菌剂、无纺布、苗木、水泥、沙子等所有物资;
所有施工工具、设备、材料的装卸、运输、二次搬运、储存、看护、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管控均由投标人负责。
以上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2.1.6其他事项办理
该项目的所有手续均由投标人方负责,包含但不限于:
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乡镇各级相关部门合规手续办理及协调当地政府、民事协调工作、修复因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公共道路赔偿等。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包括当地协调、因承包人过失导致的阻工、青苗赔偿等情况。
2.1.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开工,项目工期暂定254个日历天,全部完工时间2024年5月10日前。
2.1.8工程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公司质量技术要求,满足招标方其他技术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1)施工业绩应满足: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800万元的水土保持工程或生态环保工程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2)科研业绩应满足: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生态修复或生态重构项目技术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水土保持工程或生态环保工程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近1年社保缴费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生态修复或生态重构技术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技术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2)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1年社保缴费证明。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由科研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应满足业绩要求科研和施工业绩要求,牵头人必须满足上述投标人业绩要求中施工业绩要求,并在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及成员单位责任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6-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06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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