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合肥联通2020年电梯投影广告项目(招标代理编号:SCMX-AHLT-2020GZ-001),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商务楼宇电梯投影广告,图片及流媒体循环播放;具体位置为电梯轿厢内电梯门正上方的投影广告;以中国联通合肥市公司实际需求结合资源覆盖情况进行投放,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电梯投影广告投放需求点位详见:《电梯投影需求点位明细表》,本项目共计具有807个电梯投影广告屏。
采购预算:72万元(不含税);
实施地点:安徽合肥;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合同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
投放要求:10s的动态或静态投放(根据中国联通合肥市公司需求决定),一分钟循环一次,日播放不低于500次,播放时间为8:00-21:00;一年内根据公司需求进行点位、时间自主选择组合进行投放。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3投标人须能开具符合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 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以下要求的合同业绩:
(1)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已签署的同类项目(电梯投影广告)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等内容; 
(3)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4)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的同时还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子合同或结算证明材料,业绩金额以订单或子合同或结算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为准,日期以订单或子合同或结算证明材料日期为准,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服务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2.5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电梯投影需求点位明细表》所有对应点位媒体拥有发布权的证明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能够清晰证明对应点位的发布权,如投标人为被授权人,且须提供授权人与对应点位的拥有发布权证明材料)或承诺中标后15日内提供本项目《电梯投影需求点位明细表》所有对应点位媒体拥有发布权的证明材料。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且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的。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1月10日17时00分至2020年01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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