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宿迁联通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0-2021年度宿迁联通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项目(招标编号:SQ-G-K1-2019-11,招标代理编号:04-06-04A-2020-D-C0036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2020-2021年度宿迁联通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项目。
1.2 招标内容:2020-2021年度宿迁联通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项目。采购预算40万元(不含税),框架合同签订上限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实际金额以订单为准。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报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分项报价高于其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范围(车辆维修及保养);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但未体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图打印件,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3、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机动车维修以上(含二类)资格证书;(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4、经营场所:投标人须提供宿迁市区范围内车辆维修自有或租赁场地证合同(租赁合同日期至2021年12月以后)或相关场地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框架合同还需提供相应的订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2.8、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和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1月08日17时30分至2020年01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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