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二次)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连云港开发区久和实验学校标准化考场系统集成备电及保电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连云港开发区久和实验学校标准化考场系统集成备电及保电服务项目,CT20230613064-2。
1.2 采购人: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连云港开发区久和实验学校标准化考场系统集成备电及保电服务。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金额预计不含税46.86万元。(其中集成型备电29.73万元(不含税,税率13%),重客保电及维护服务17.13万元(不含税,税率6%)),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系统集成备电及保电服务。
2.2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完成供货。
2.3免费维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质保期3年。
2.4项目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详见附件。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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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财务要求: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符合国家税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控股及管理关系:
(1)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应答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06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06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06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江苏省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参选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江苏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在本项目比选活动中串通参选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5 核心产品(UPS)要求:
(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选;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选。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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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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