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石灰石采购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2020-HD-XJNY-0000-1-0001-1/1 | 生产用石灰石采购 | 本项目使用石灰石料,2台机组额定满负荷日最大供货量350 吨,年预估使用量 8.5 万吨,可按实际生产需求量进行增减供货。 | 2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2020-HD-XJNY-0000-1-0001-1/1 | 生产用石灰石采购 |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 (提供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产品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人对招标人进行保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同时应提供投标人的技术支持方(如有)就本项目的标的性能和质量进行保证的文件。 (5)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投标人须为石灰石生产厂家或石灰石生产厂家的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的须出具石灰石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书。 (6)投标人为石灰石生产厂家必须提供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等且均年检合格,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是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等且均年检合格,如投标人没有自己的运输车辆,则需提供一份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或协议,如投标人有自己运输车辆,则需提供相应证明。 (7)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