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能源(近矿区)职工食堂副食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400015,招标人为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是对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分公司副食品进行招标,供应品种主要包括各类蔬菜类、散装调味品类、水产类、鲜果类、干果类、牛羊肉类、家禽类、蛋类、冻产品类、猪肉类等。本项目为副食品框架协议采购,以实际数量为准,共分为三个包,金额从大到小排列。
按副食品类别划分,服务单位包括以下单位:
第一包:牛羊肉类、家禽类、蛋类、冻产品类;
第二包:蔬菜类、散装调味品类、水产类、鲜果类、干果类;
第三包:猪肉类;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北区(乌东煤矿北采区位于米东区小红沟路4559号)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西区(乌东煤矿西采区位于米东区益民路1250号碱沟煤矿)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活性炭分公司(活性炭分公司位于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区暴马丁香西街500号))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后勤服务公司东山服务部(位于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后勤服务公司机关服务部(位于乌市新市区长春中路1011号澳龙广场旁)
2.2供应商可对多个包同时响应,至多中一个包。
2.3配送服务期:2020年3月1日-2021年12月31日,预计用量清单见附件近矿职工食堂副食品计划使用量清单.doc;
2.4交货时间:接到招标人通知次日送达;
2.5交货地点: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扶贫蔬菜:在2020年3月1日-2021年12月13日期间采购招标人南疆驻村工作组指定的蔬菜品种(西红柿、辣椒、胡萝卜、芹菜、莲花白等蔬菜的供应数量及单价,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b)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签订时间:2017年1月1日至今)1份单项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同类副食品配送业绩(每份业绩均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扫描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发票(10张以内),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金额及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a)投标人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自有须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需提供租赁协议及对应的房屋产权证或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
(b)投标人必须配备至少2辆厢式冷藏货车或具有制冷功能的厢式货车(自有须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或租赁意向书及车辆行驶证);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1月03日 09时30分至2020年01月09日 18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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