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3-CNCCC-FW-GK-1438/01
发标日期:2023年06月15日
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物流公司惠州地区低平板拖车装卸搬运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 物流公司惠州地区低平板拖车装卸搬运服务 |
完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对合同条款和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合同届满2年,若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对合同条款和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 |
项目概况: | 提供惠州物流基地普货陆运年度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提供油田生产物资的场内运输及国内陆运服务,主要运输产品包括海上石油设备、工具与配件等物资。服务方应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措施确保将产品及时完整地装运并交付给业主方指定的收货人 |
项目所在地: | 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内指定的作业区域 |
服务内容简介: | 提供惠州物流基地普货陆运年度服务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由交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备一项已完成的普货运输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及服务验收资料; 2) 业绩合同应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名称、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服务验收文件应为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提供一个及以上订单均算1个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注: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3年06月15日到2023年0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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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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