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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青海公司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及PC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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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青海公司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及PC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来源: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3-06-15

 


华能青海公司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及PC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6-3-190)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青海公司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及PC总承包【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青海省

2.2 规    模: 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青海省中东部,工程永久占地约92.17亩;临时占地约1171.4亩。项目总装机容量300MW,计划安装50台5.56MW和4台5.5MW风电机组,配置10%容量的储能(储能时长2h),风电场自建1座110kV升压站,通过2回110kV线路接入至330kV沙柳变电站110kV线路侧。

2.3 标段划分: 华能青海公司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及PC总承包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

2.5 计划工期:  计划2023年7月开工建设,2024年6月30日建设完成,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要求2023年11月底第一批20台风电机组具备并网条件。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场内工程(包含110kV升压站、储能工程)的设计管理、设备购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等:

1.设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初设方案编制以及施工图、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管理;

2.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风电主机、塔筒、箱变、110kV升压站主变及所有设备、电线电缆、综自系统等设备及材料采购、催交、保管等;设备采购执行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集采结果。

3.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场内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系统调试、并网运行、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资料验收、有关建设手续办理以及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村民的协调等所有与总承包方有关的工作。其中风机吊装分包单位按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陆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吊装专业分包资格预审名单执行。

3.1 110kV升压站土建工程施工:①房屋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综合楼、配电楼、附属用房(含地下消防水泵房)等。②110kV变配电建筑物、构筑物工程。③电气设备埋件及安装工程。④所内道路工程。⑤给排水及消防工程。⑥建筑装修工程。⑦施工所需的临时工程。⑧110kV升压站内主变储油坑及电缆沟工程⑨水保及环保工程。

3.2电气设备安装。本风电场场内电气设备安装包含:风电机组设备安装、箱式变电站安装,集电线路施工,主变安装,SVG安装、接地变安装,控制、测量、保护、安防、通信、交直流控制电源设备及电、采暖通风设备、照明、消防、给排水设备、专用设备以及项目要求的所有其它设备的安装。

3.3本工程涉及的其它占用草地、土地、拆迁、坟地、网围栏破拆装门、补偿、协调、地表附着物所涉及到的所有手续办理及费用均由投标人协助业主办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4.投标人协助招标人从工程的施工准备到项目投产运行的各项建设手续办理包括并网、安全备案、消防、防雷检测、性能测试、质量监检、各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及其他手续办理工作,并获取相关证件,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投标人应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服务,各类培训、设备调试及其他电气设备质保期1年质保服务等,其中主机设备质保服务期为5年。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各级电网公司要求的检验检测、电力二次安防等保测评(升压站)、试验、并网试运行、消缺、验收。

6.投标人负责办理与工程有关的各类保险,以及与总承包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

7.投标人需承诺确保在工程投运后质保期内风力发电机组年等效满负荷发电小时达到设计考核值,质保期内未达到的,招标人将按合同约定予以考核。签署质量保证承诺函。

8.投标人负责发包人已完成招标的场内检修道路、临时用电用水及临时营地的管理及维护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9.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适时开展本项目电化学储能工程建设工作,据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同时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业绩:具有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个及以上陆上单体容量不低于300MW风电工程整装EPC总承包业绩(EPC)(分包业绩无效),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含首页、能反映工作内容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

(3)本工程拟任项目经理需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同时具有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个陆上单体容量不低于300MW风电工程项目经理经历(附单位任命文件或提供有项目经理的姓名的合同文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和代理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15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6月2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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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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