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信用卡诉讼催收委外律所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委托,现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信用卡诉讼催收委外律所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信用卡诉讼催收委外律所集中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A440000035F23060037(招标代理编号:ZB-10-04A-2023-D-E06028)
二、项目简介:
1. 采购内容:本次集中采购8-10家诉讼催收委外律所为农行广州分行提供诉讼清收服务。
2.采购有效期:服务期12个月(以审批通过后协议签订时间起算)。服务期满,在中标人保证服务要求不变,且服务价格不高于本次采购价格的情况下,招标人根据对中标人的监督考核评价结果,可按招标人相关规定续签,若采购需求和市场行情未发生较大变化、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原合同及续期时间合计不超过5年。
3.中标供应商数量:8-10家。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为分所参与本次投标的,须同时出具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分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以及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总所与分所同时参与投标的,分所投标无效;总所授权多家分所投标的,所有分所投标无效。)
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3.投标人2022年注册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考核结果为合格。(须提供考核结果证明,以司法局公示结果为准,如查询2022年度考核还未出结果,则提供2021年度考核结果)
4. 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律所发证所在地(市)律师协会网站列入不诚信名单。(提供网站截图或《廉洁承诺书》)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在监管部门或合作机构无不良记录,无法律法规禁止从业之情由。(提供《廉洁承诺书》)。
6.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提供《廉洁承诺书》)。
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提供《廉洁承诺书》)。
8.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廉洁承诺书》)。
9. 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
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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