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稽查指挥管理信息化体系建设、纪检组“走读式”谈话点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XMS2019-51
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北京南路29号;包二:新疆昌吉市北京南路29号
联系方式:包一:张敏18909943928;包二:闫显鑫 187996799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春娟 0991-4513695 18999959994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采购名称 | 采购预算(万元) | 项目基本情况 | 交付期限 |
XMS2019-51/1 |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稽查指挥管理信息化体系建设项目 | 180 | 按标准要求配备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本级指挥会商室、查账室、约谈室、检举接待室中的软硬件设备,确保2020年5月20日前,完成指挥会商室、查账室、约谈室、检举接待室的软硬件集成服务,满足系统运行,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实现互联互通,实现双向高清音视频交流。 | 在2020年3月31日前将本项目所需的设备供货到位。在2020年5月20日前完成本项目中所有软硬件设备集成,满足系统运行。 |
XMS2019-51/2 |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纪检组走读式谈话点建设项目 | 35 | 按标准要求配备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纪检组谈话室(2间)、监控室(1间)、综合室(1间)软硬件设备,完成软硬件集成服务,满足系统运行。 | 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付并通过验收。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2.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31日 11:00至2020年01月07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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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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