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机场集团部分机场安检设备购置项目     ( E6500003901004890001)     一、招标条件 本 新疆机场集团部分机场安检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6500003901004890001)已由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招标人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新疆机场集团部分机场安检设备购置项目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4890001001 标段(包)名称: 新疆机场集团部分机场安检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范围: 为乌鲁木齐、库车、喀纳斯、吐鲁番、于田等5个机场共购置货运X光机1台〔通道尺寸(宽×高):1000mm(±20mm)×1000mm(±20mm)〕、手持金属探测仪60个、防爆罐2台、痕量爆炸物探测仪1台、便携式手持X光机1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拟供货运X光机、手持金属探测仪、痕量爆炸物探测仪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货运X光机、痕量爆炸物探测仪、便携式手持X光机的唯一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4.投标人不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 5.投标人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3.投标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3年06月06日到 2023年06月12日 2.获取方式: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06 09:30:00至2023-06-12 19: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06 09:30:00至2023-06-12 19: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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