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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部分)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02    
 获取参与流程

一、招标条件

    本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BTJY08GCGK2023300),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经开备〔2023〕1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八师石河子市绿洲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

    3.工程规模:完善十户滩工业园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十户滩工业园区道路总长约7352米。维修通连公路(现状砂石路-纵三路)长度约5700米。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BTJY08GCGK2023300-01-01
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部分)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工程承包范围:根据建设方项目方案和投资,对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进度和造价等全面负总责,为交钥匙工程。负责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工作,配合项目业主完成部门协调、项目审计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审批所需要的评价报告等,各阶段所有设计成果需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解决的问题,参与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和施工全过程的限额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须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施工图正式出图前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出正式施工图。如果设计成果未通过审核,乙方无偿对原设计成果进行修改,直到通过审批为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施工范围包括: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部分)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范围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按照档案馆的要求收集整理装订整套工程竣工资料及电子版工程档案);
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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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资质,并同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①需具备下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执业资格,且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②需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③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④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道路高级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5)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项工程总承包业绩经验。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为准。如果合同金额为外币,应以合同币种按中标时的汇率或项目建设完成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计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的项目业绩,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果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满足上述条件即可。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自 2018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项目经理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项设计或施工或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经验。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为准。如果合同金额为外币,应以合同币种按中标时的汇率或项目建设完成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计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的项目业绩,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果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满足上述条件即可。 6、财务要求: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0-2022年度,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2022年度审计,则提供2019-2021年度)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财务要求以联合体任何一方财务能力均可)。 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 /。 8、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9、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其他要求:(1) 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 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6月03日 00:00:00至2023年06月08日 00:00:01


    2.领取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自行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6:0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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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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