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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州分公司2023年基站外市电隐患整治服务项目

   日期: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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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州分公司2023年基站外市电隐患整治服务项目】项目(招标编号:【CT20230530248】),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开展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州分公司2023年基站外市电隐患整治服务项目采购工作。

1.2框架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或合同金额用完止或同类项目招标结果公布止。

1.3项目预算金额:含税480万元,税率为9%施工费。

1.4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本项目共划分5个标段,每个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同一个中标人最高中标标段数量不得超过1个。

标段一:含税120万元,施工区域:文山市、马关县。

标段二:含税100万元,施工区域:西畴县、麻栗坡县。

标段三:含税100万元,施工区域:丘北县、砚山县。

标段四:含税80万元,施工区域:广南县。

标段五:含税80万元,施工区域:富宁县。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对模块基准价进行折扣报价,折扣报价最高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6施工范围:文山州八县市。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③参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代开);④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上述资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如投标人资质为新标准资质以新标准资质提供为准)。

(2)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许可类别和等级要求为: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及以上)。

注:相关证书如为电子证书,其有效期及使用期必须均在有效期内。如有电子证书用途必须与本次招标有关。

2.4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项目经理: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政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安全员,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注:①提供人员名单和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和相关证书扫描件和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有效的劳动合同。

②相关证书如为电子证书,其有效期及使用期必须均在有效期内。如有电子证书用途必须与本次招标有关。

2.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具有3个有效的同类业绩。

注:有效业绩认定如下(1)框架合同必须仅为同类项目框架合同,框架合同金额要求为160万元及以上。(2)单项定额合同,合同金额要求为50万元及以上。(3)框架合同或单项定额合同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合同签字页)以及至少提供一张合同对应的发票,框架合同还必须附上至少一张与之对应的结算证明材料(结算证明材料为:订单或结算单等)。一个框架合同在证明材料齐全情况下算一个有效业绩。(4)合同金额以单个定额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如为框架合则以框架合同金额为准。(如框架合同无金额以提供的订单或结算单金额累加为准)(5)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无合同签订时间的以合同中可识别的时间为准。

材料不全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

2.6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起始日:投标截止日向前推三年的当日,终止日: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起始日:投标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起始日:投标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2.9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5月30日23时00分至2023年06月04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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