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3-CNCCC-FW-GK-1032/01
发标日期:2023年05月23日
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物流公司氯化钾配套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 物流公司氯化钾配套服务 |
完工期: |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
项目概况: | 中海油集采服务分公司对于氯化钾吨包运输、换包装袋服务 |
项目所在地: | 广东、广西 |
服务内容简介: | 对于氯化钾吨包运输、换包装袋服务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4)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投标人截止日)内至少已完成2项陆地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服务验收材料等(提示: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数量逐项公开所有的业绩证明材料,未公开业绩或公开业绩的数量不足的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2)业绩合同文件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服务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服务验收证明资料应为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订单的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无法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3年05月23日到2023年0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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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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