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低温液体运输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某单位低温液体运输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某单位低温液体运输车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8-13-04A-2023-D-E0830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范围为危险物品厢式运输车/罐式运输车共计3台,具体车型、车辆技术标准见第三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万元)(含税) | 交付时间 | 服务地点 |
低温液体运输车采购项目 | 3 | 辆 | 321 |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 / |
备注 | 1、报价总价(万元,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万元,含税)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2、本项目选择1个中标人。 3、投标人应对全部项目进行报价,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4、本项目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等原因,须作出调整或取消时,招标人可对此项目作出调整或取消,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提前开展工作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现行有效),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不在军委装备发展部和军兵种及相关级别装备采购主管部门发布的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内;(声明)
(2)投标人不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声明)
(3)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声明)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的情形;(声明)
(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问题已完成归零除外)(重大质量问题指超出严重质量问题,危及人身安全、导致或可能导致装备丧失主要功能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声明)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声明及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声明及查询截图)
(7)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因经营活动无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违规、重大安全事故的判决或败诉记录,没有未履行完毕的判决记录(如已履行完毕,须提供相关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及查询截图)
(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声明)
5.投标人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8.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9.投标人须为相关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的专业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车辆的经销权或代理权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书的认证内容、有效期限、适用范围等有效信息。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