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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达坂城100万千瓦风力发电市场化并网(配套储能)项目C-西北山地区域110kV外送线路施工项目公告

   日期: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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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达坂城100万千瓦风力发电市场化并网(配套储能)项目C-西北山地区域110kV外送线路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R.DBCJG-2023-GK031

受新疆达坂城金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将对乌鲁木齐达坂城100万千瓦风力发电市场化并网(配套储能)项目C-西北山地区域110kV外送线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 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名称:新疆达坂城金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2、项目名称:乌鲁木齐达坂城100万千瓦风力发电市场化并网(配套储能)项目C-西北山地区域110kV外送线路施工

1.3、项目概况:乌鲁木齐达坂城100万千瓦风力发电市场化并网(配套储能)项目北部区域110kV联络线位于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线路起于乌鲁木齐达坂城100万千瓦风力发电场西北区域升压站,止于乌鲁木齐达坂城100万千瓦风力发电场海为区域升压站,同塔双回架设,线路全长48.74km,其中架空线路长约47.72km,电缆路径敷设长度为1.1km(具体以实际路径长度为准),线路曲折系数1.30。

1.4、实施地点:本工程场址位于新疆达坂城地区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招标范围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 110kV风电场架空和电缆线路工程。设备材料的采购,基础(含必要的护坡及排水设施)、杆塔、导线、地线、电缆及电缆标示桩、架空OPGW(含地埋光缆)、接地、线路三牌(标示牌、相序牌、警告牌)、铁塔色标等工程的施工、调试、试验及试运行工作、施工结束后铁塔施工作业面植被恢复及复垦工作。

2.2 本工程对端站改造的电气设备由投标方采购供货,发包人负责提供设备技术规范。

2.3交叉跨越的施工、协调、验收等各项手续办理工作;

2.5本标段与其它标段工作配合及协调,施工范围内属于投标方的建安一切险。

详见技术规范书

3、安全及质量目标

3.1质量总目标:以《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31022为基准;确保工程整体质量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高水平通过集团达标投产及标杆验收,满足《风电工程达标投产及标杆评价标准》(Q/GW 3ZD-ZK02)相关要求,评价结果达到“标杆现场”标准。

3.2符合招标人《风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质量工艺标准化手册》、《环保水保标准化手册》、《天润风电场室内装修标准说明》、《风电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标准执行过程中,以上标准不一致时以较为严格的标准为准。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开工阶段业主项目部下发以上标准并保留领用记录)

 

4、工期要求

建设工期:2023年06月15日至2023年10月30日

说明: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整体工期要求,并结合自身内、外部资源配置情况,制定完善的工程建设计划,对于项目关键节点应予以明确并提供保证措施。

5、其他要求

详见技术规范书。

6、现场踏勘

6.1、现场踏勘联系人:薛经理,电话:18334730500

6.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自备越野车辆、生活用品等,带上盖有投标单位印章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给招标人现场踏勘联系人,食宿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踏勘是投标人的权利,没有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出现在踏勘现场的投标人视为放弃该权利,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增加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6.3、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作出的推论和误判应自行负责。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通用资格要求

7.1.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7.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1.5、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

7.1.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7.2.1、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成立时间在 2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7.2.2、质量保证:具有标的相对应的、尚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2.3、资质要求:

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具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文件的扫描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2.4、业绩要求: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至少具有3个或以上与本项目相同电压等级或以上的线路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7.2.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在该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提供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至少从事过2个与本工程类似工程的现场管理经验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拟派驻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提供在该单位近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

7.2.6、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7.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发布媒体:平台;

平台。

8.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5月11日至2023年05月30日18:00时整止。

标书售价1000元人民币。标书费售后不退,多汇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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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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