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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大兴局楼外市电引入施工服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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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大兴局楼外市电引入施工服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大兴局楼外市电引入施工服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9-02-04A-2023-D-A07763,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大兴局楼外市电引入施工服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

1.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中国电信北京公司大兴楼外市电引入施工工程。承包人应履行的其它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属地相关管理部门获得供电方案批复,并最终通过属地供电部门的验收直到正式供电。

1.1.2 项目预估规模:预估本次施工费用(含乙供材料费)招标规模为913万元(不含税)。

1.1.3 项目性质:电力工程施工服务。

1.1.4 实施地域:北京市。

1.1.5 ★工期要求:2023年8月31日前实现送电。

1.1.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1.1.7 ★保修期:自终验证书签署之日起质量保修24个月,期间投标人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

1.1.8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甲方的相关要求,保证通过国网北京电力公司验收和委托人资产移交要求。

1.1.9 本期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BJ03001工程建设服务(施工)。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施工安全不良行为相关要求参照“中国电信〔2023〕48号《关于加强对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处理的通知》”。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费用主要包含施工单位的建安费(含材料费、规费等)和安全生产费。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名。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施工费用(含乙供材料费)折扣设置最高投标限价98.5%,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GB50862-2013)、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及其配套各项规定、京网发签〔2021〕141号-关于发布2021年通信建设工程乙供材料清单及指导价格的请示,计取后乘以费用中标折扣,以上标准如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注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注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2  资质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需同时满足承装类五级(或以上)、承修类五级(或以上)、承试类五级(或以上)。

注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第2条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复印件。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20年4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的同类项目施工业绩(输变电施工类)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或结算定案表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或仅提供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结算定案表应为有施工委托单位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结算定案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4  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提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1人;

2)项目负责人:须提供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技术负责人:须提供1名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专职安全员:须至少提供1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5)专业施工人员:须提供与实际工程相关的特种作业证书的专业施工人员,例如登高证、电工证、有限空间作业证等;

6)施工队伍:须至少提供1个施工队伍,每个施工队伍至少包括施工人员3名(须具备登高证、电工证、有限空间作业证,允许同一人具备多个证书)。

注1: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要求的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的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2.5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间关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法律法规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9  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1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4月1日起)在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中标后不签署合同的或签署合同后因投标人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

17)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8)投标人在过去一年(自2022年4月1日起)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招标人发布通报3次及以上的,以招标人的正式发文为准。

19)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0)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9日8时30分至2023年5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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