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广清城际清远至省职教城段GQBY-2标工程物资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QBY-2023-01)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新建广清城际清远至省职教城段GQBY-2标工程物资设备采购二次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广清城际北延站后GQBY-2标(联合体)项目经理部。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一)广清城际清远至省职教城段位于清远市清城区境内,起于广清城际清远(清城)站,自北端引出,经燕湖新城,沿清远大道折向北、于武广高铁清远站西侧下穿,向北跨北江,经飞霞山向西,终于省职教城站。正线全长19.737公里。全线共设车站4座,分别为燕湖新城、清远东、飞霞山和省职教城,其中飞霞山站为预留站。工程投资估算总额约57.7亿元(不含预留车场),项目建设工期为4年。
(二)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城际铁路;
正线数目:双线;
速度目标值:200km/h、局部限速;
正线线间距:4.2米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2200m,困难地段2000m,局部限速地段500m;
限制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
到发线有效长度:400m;
行车指挥系统:调度集中;
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2+ATO;
最小行车间距:3分钟。
2.2招标范围
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清远站(含)至省职教城(含)段(里程范围DK67+610~DK87+498)范围内四电集成物资(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3本次招标包件划分、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包件的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投标物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 认证)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许可证及认证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3)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满足交货期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9-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财务会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①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被国家、国家铁路局、铁路总公司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铁路建设。
(6)履约信用要求:①投标人在2020年1月至开标之日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②投标人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
③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④投标人应附同类投标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3.1.7.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与专用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近一年有注册资金的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②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3.2本次招标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9日9时至2023年5月1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购买招标文件,采取网上支付招标文件款,报名成功并经确认后通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缴费前应先注册,具体流程为:登陆网站,进入“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投标人注册指南”的对应栏目)。供应商在网上注册后,选择相应的项目(包件)将招标文件款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或电汇至下述指定账号(如采用电汇方式,请将底单上传至相应包件):
开户名称:
标书款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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