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94/16-CL-004)
一、 招标条件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8号炉滤袋更换项目滤袋采购已由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安通街125号
2.2项目规模:1×3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8号炉除尘器滤袋于2023年6月2日生产完成具备送检条件,于2023年6月21日前到货。
2.4招标范围: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8号炉滤袋更换项目滤袋采购,9522条滤袋、150根袋笼、试验所需荧光粉供货、运输,9472条滤袋更换施工、试验,9472条废旧滤袋处置、运输等全部工作。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94/16-CL-00401 | 8号炉除尘器滤袋采购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8号炉除尘器滤袋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5台套火电机组除尘器滤袋供货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技术协议)和投运证明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技术协议必须载明烟尘排放浓度,合同需体现合同标的、签订时间、业主联系方式等内容;用户使用证明需与合同对应,能够体现滤袋运行时间及运行期排放浓度,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5-05 16:01到2023-05-12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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