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本部后勤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已由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法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C53A00523001016
2.2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本部后勤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3项目概况:
集团本部在用一卡通系统,于2013年建设并投入使用,涵盖了食堂消费系统、园区人员进出管理系统及办公室门禁系统。由于建成较早,技术架构相对落后,后台管理平台的功能单一,无法满足现在集团本部后勤管理需求。
为改善集团本部目前一卡通系统使用现状,满足当前各部门的使用需求,提升集团管理效率及员工使用便利性,需建立一套全新的后勤管理系统,对员工食堂消费管理进行全面改造,并整合第三方相关系统数据,实现数据整合。
2.4招标范围:(1)后勤管理系统软硬件购置;(2)系统功能开发;(3)与其他第三方系统的对接开发定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5项目工期: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完成项目实施(不含试运行)。
2.6项目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项目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组所有人员必须提供2021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3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经审计后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经审计后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0月15日至今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查询到存在向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的记录。(由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7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和《廉洁诚信承诺书》,并做出真实承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禁止分包或转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04月24日至2023年0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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