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2023年邮件处理业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QZPOST-FW-2023011,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项目概况:根据衢州市分公司网运中心提交的采购需求,拟启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2023年邮件处理业务外包项目。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预估采购金额204.57万元。
合同包名称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服务内容 | 报价区间 | 报价要求 | 评分权重 | 计量单位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量(万件)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2023年邮件处理业务外包项目 | 进口处理环节(进口环节,分拣深度:本级分拣到经营部及支局所) 卸车-分拣扫描-封发-装车-发运 作业时间:05:30-进口邮件处理结束; 双十一、双十二、旺季等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延长作业时段,保障进口邮件顺利及时运。 出口集包装卸处理环节(出口环节,分拣深度:本级分拣到规定格口) 卸车-分拣集包-封发-安检-装车-发运 日常作业时间:12:00-出口邮件处理结束; 双十一、双十二、旺季等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延长作业时段,保障进口邮件顺利及时运行。 收寄处理环节(收寄环节,分拣深度:市本级分拣到规定的格口) 安检-收寄-分拣集包-发运 日常作业时间:12:00-出口处理结束; 双十一、双十二、旺季等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延长作业时段,保障进口邮件顺利及时运行。 进出口处理环节(进出口环节,总包经转) 卸车-分拣-封发-安检-装车-发运 日常作业时间:05:30-进出口邮件作业结束; 双十一、双十二、旺季等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延长作业时段,保障进口邮件顺利及时运行。 | 1、进口环节处理 | 月日均处理量2.5万件(含)以下 | 报价≤0.16 元/件 | 3.45% | 件 | 1551 |
月日均处理量2.5万件以上 | 报价≤0.1406 元/件 | 25.26% | |||||
2、出口环节处理 | 月日均处理量2万件(含)以下 | 报价≤0.1399元/件 | 0.68% | ||||
月日均处理量2万(不含)-3万(含)件 | 报价≤0.1390元/件 | 6.84% | |||||
月日均处理量3万(不含)件以上 | 报价≤0.1386元/件 | 60.85% | |||||
3、收寄环节处理 | 月日均处理量 | 报价≤0.05元/件 | 2.70% | ||||
4、总包经转环节 | 报价≤0.0538元/件 | 0.01% | |||||
报价≤0.0414元/件 | 0.02% | ||||||
报价≤0.0315元/件 | 0.19% |
注:本项目为区间计价,月日均处理量达到某一区间,则全部按该区间单价计算。合同包不做保底业务量,上表采购额为预估金额,具体以实际业务数据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取数路径:详见合同。
(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三)项目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三衢路514号。(若因甲方场地变更需提前终止合同的,由甲方提前30天通知乙方,甲方免于一切责任)
(四)服务期限:4个月,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合同可续签,续签不超过3个月。
(五)资源配置
招标人资源配置:所有用于生产所需的场地、水电、设备、邮袋、袋牌等生产作业耗材。
(六)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
2.2.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合同业绩。(需提供2020年以来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2.5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2.6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21日9:00:00至2023年4月27日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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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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