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91225-3805-17692-B1
2.项目内容:2020年度仪表类框架协议-节流装置-包8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提供连续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无审计报告的否决;三年的平均资产负债率高于80%,否决;连续三年无盈利,否决。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提供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连续近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三年中至少一年利润大于0。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整台设备研发、生产和组装能力,不允许贴牌)。投标人必须是相关证书持有人,或者是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子(分)公司,或者与证书持有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4.投标产品的制造工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或GB/T 19001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需提供投标产品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及对应的纸质样本复印件(原件备查),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产品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范围。 6.投标人提供加工的锻件法兰应具备许可项目品种为锻制法兰机械加工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TS认证B级)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如该工序外协,应提供和上述要求相同的外协单位TS证书及外协合作协议。 7.申请人必须有: 1、 数控机床; 2、 材质分析光谱仪或手持式光谱仪; 3、 提供节流装置计算软件截图。 注:提供设备现场作业图片及性能说明 8.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石油化工行业有单笔订单超过100万元的业绩至少一份或单笔订单超过60万元的业绩至少两份(提供清晰合同复印件)。 9.投标人必须满足技术报价模板有效投标项80%以上的报价能力,即反映其至少能生产具有本次招标所需要的80%以上产品。提供纸质样本或说明书(官网可查)。 10.投标人承诺参与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投标人通过产品质量评价并合格,提供签字版质量和易派客承诺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11月28日8:00时至2019年12月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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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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