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4月16日 1.招标条件 受委托,对巴陵石化树脂部5万吨项目换热器3台(SB23010102SJ)所需换热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0220-2109-709-B1 2.项目内容:巴陵石化树脂部5万吨项目换热器3台(SB23010102SJ)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固定管板换热器\Φ2900×10500~12500×24 Q345R/N06022 | 1.00 | 台 | 包1-换热器3台 | |||||
2 | 固定管板换热器\Φ2900×10500~12500×24 Q345R/N06022 | 1.00 | 台 | 包1-换热器3台 | |||||
3 | 固定管板换热器\Φ2900×10500~12500×24 Q345R/N06022 | 1.00 | 台 | 包1-换热器3台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具有但不限于以下相关设备,同时提供装备清单、带铭牌清晰设备照片和购置发票或提供在投标人制造单位范围内带经纬度(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数字或相当于)清晰设备照片等据实复印件;1.热处理设备:热处理炉长度≥12米,宽度,高度≥4米。2.焊接设备:管头半自动焊接设备。3.检测及探伤设备:X射线探伤机, 数字超声波探伤仪、洁净度检测仪器。4.起重设备:综合(一台或两台并列)起重能力≥150t。如提供的证明资料不清晰或不完善作无效能力处理,如造假作废标处理并取消其交易资格 3.1.7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技术规格书中带☆和△的各项要求,列表逐条逐项响应,其中标注“☆”的为否决条款;标注“△”的视偏离程度进行评分或否决,偏离项不得超过三条。 3.1.8 投标人具备A2类及以上特种设备设计、制造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不分包承诺。 3.1.9 投标人承诺反应器(筒体除外)的焊接要在专用的洁净车间或洁净空间【洁净度≥9级(百万级)】进行制造。提供在公司范围内带经纬度(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或相当于)洁净制造车间或洁净空间内、外部清晰照片,提供洁净车间或洁净空间洁净度【洁净度≥9级(百万级)】的证明材料。 3.1.10 投标人具有至少有一台哈氏N06022换热设备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如合同不能体现上述参数要求,提供完整技术协议)和对应业绩的清晰全额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并提供对应业绩的最终用户的良好使用报告或最终用户联系人、联系方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1月29日 8:00至2023年4月22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35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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