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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一级干线邮路运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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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济南实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一级干线邮路运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SDYZ-YQZX-2023-0311

  2、项目说明:本次公开招标拟为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一级干线邮路运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服务期1年。本次采购分为9个标包,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名,第一名为中标商,第二名、第三名为后备供应商,其中采购1个备用供应商的第一名为第二备选供应商;采购2个备用供应商的第一名为第一备选供应商、第二名为第二备选供应商。可兼投兼中(最终中标标包不得高于2个包),详细技术指标见招标文件。

  分包

  序号

  线路

  30吨车型

  采购供应商类型

  备注

  单程/往返

  参考里程

  (公里)

  1

  1

  济南-合肥

  往返

  1300

  招1主2备

  济南邮区中心

  2

  济南-合肥

  单程

  650

  招1主2备

  济南邮区中心

  3

  济南-海口

  单程

  2400

  招1主2备

  济南邮区中心

  4

  济南-长沙

  往返

  2870

  招1主2备

  济南航站

  5

  济南-徐州

  单程

  400

  招1主2备

  济南邮区中心

  2

  6

  济南-沈阳

  往返

  1980

  招1主2备

  济南邮区中心

  7

  济南-沈阳

  单程

  990

  招1主2备

  济南邮区中心、济南航站

  8

  济南-大连

  单程

  1150

  招1主2备

  济南邮区中心

  3

  9

  济南-太原

  单程

  550

  招1主2备

  济南邮区中心

  10

  济南-银川

  单程

  1250

  招1主2备

  济南邮区中心

  11

  济南-乌市

  单程

  3250

  招1主2备

  济南邮区中心

  4

  12

  济南-长春

  往返

  2650

  招1主2备

  济南邮区中心

  13

  济南-长春

  单程

  1325

  招1主2备

  济南邮区中心

  5

  14

  济南-成都

  往返

  3420

  招1个备用

  济南邮区中心

  15

  济南-重庆

  单程

  1620

  招2个备用

  济南邮区中心

  16

  济南-贵阳

  单程

  1900

  招1个备用

  济南邮区中心

  6

  17

  济南-福州

  单程

  1550

  招2个备用

  济南邮区中心

  18

  济南-广州

  往返

  3670

  招1个备用

  济南邮区中心

  19

  济南-深圳

  单程

  1900

  招2个备用

  济南邮区中心

  7

  20

  济南-郑州

  往返

  1140

  招2个备用

  济南邮区中心

  21

  济南-郑州

  单程

  570

  招2个备用

  济南邮区中心

  22

  济南-昆明

  单程

  2400

  招2个备用

  济南邮区中心

  23

  济南-南宁

  往返

  4100

  招2个备用

  济南邮区中心

  24

  济南-南宁

  单程

  2050

  招2个备用

  济南邮区中心

  8

  25

  济南-南京

  单程

  785

  招2个备用

  济南邮区中心

  26

  济南-石家庄

  往返

  860

  招2个备用

  济南邮区中心

  27

  济南-天津

  单程

  410

  招2个备用

  济南邮区中心

  28

  济南-廊坊

  往返

  900

  招2个备用

  济南邮区中心

  29

  济南-廊坊

  单程

  450

  招2个备用

  济南邮区中心

  9

  30

  济南-哈尔滨

  单程

  1800

  招2个备用

  济南邮区中心

  31

  济南-兰州

  单程

  1720

  招2个备用

  济南邮区中心

  32

  济南-呼和浩特

  往返

  2200

  招2个备用

  济南邮区中心

  33

  济南-呼和浩特

  单程

  1100

  招2个备用

  济南邮区中心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日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

  3.2.干线运输业务外包企业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3.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运输服务的单位;

  3.2.2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3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采购方所需增值税专用发票。

  3.2.4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采购方项目所在地周边5公里内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全年7×24小时响应,须提供承诺书。

  3.2.5 投标人具有2年以上快递行业运输经验,能够提供不少于30台的(含5吨、8吨、12吨、20吨、30吨、40吨等)多种满足干线运输的自有车辆(含分公司及控股公司车辆),要求30吨及30吨以上车辆占整体车次数80%以上。外包运邮车辆应优先使用承运商自有车辆(车辆所有人为本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自有车辆使用率不得低于采购资格条件中规定的标准。

  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所有。)

  B、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各投标企业须按照所投标包段中每个路向(点到点路向)提供不低于符合本项目需求的30部自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并承诺为项目所提供的车辆均可用于且能够满足本次干线线路的实际运行。提供车辆信息须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任何时间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视情况限制其2-5年内在山东邮政各企业运输采购的投标资格,并罚没投标保证金。

  3.2.6 运输外包商提供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应当依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得低于200万元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不得低于100万元的座位险(乘客险)和赔付额不得低于300万元单车货物保险。须提供承诺书。

  3.2.7投标人承诺禁止累计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以上或者使用年限达到5年以上的车辆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车龄按照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起计算),须提供承诺书。

  3.2.8投标人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外包运邮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要求的卫星定位设备,并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未经许可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相关标识。

  3.2.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3.2.10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需提供同一合同项目的足额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1 投标人单项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2.12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各包合同预估总价款的5%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缴付金额,缴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合同期满后,在投标人完全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考核项等费用后,剩余保证金退还给投标方(不计利息)。须提供承诺书。

  2.13 投标人若为备用承运商,须承诺旺季期间满足采购人对中标(备用商)线路的派车需求,须提供承诺书。

  2.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2.15中标人派押的承运正班邮路的车辆应100%保证使用自有车辆,对于加班车辆应优先使用自有车辆,使用自有车辆比例应不低于中标线路全月加班车辆的15%。在自有运力不足的情况下(如运力缓解需立即调整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经采购方同意可以临时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须属于法人单位且合法使用,须满足资格条件第3.2.1条、第3.2.6条、第3.2.7条、第3.2.8条,同时承诺对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经采购人对临时车辆车况和驾押人员进行严格审批,符合运邮要求的,方可使用相应临时车辆。须提供承诺书。

  2.16投标人须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4、标书工本费:150元。

  5、购买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3月28日开始至2023年4月3日截止,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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