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消防设施日常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消防设施日常维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招标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消防设施日常维修项目
2、招标编号:LNKL-xfwx20230322
3、项目概述:锦州市分公司市消防设施日常维修工程及日常零星维修,采购服务期限一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内容:
包号 | 单位 | 采购项目 | 预算额度(万元) | 工程金额范围(万元) | 中标数量 |
0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 消防设施日常维修项目 | 30 | 全地区20万元(不含)以下的消防设施应急零星维修及日常维修项目 | 1 |
注:此项目不分包,中标一家供应商。
5、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供应商需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三)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四)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七)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八)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9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2时至17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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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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