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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大桥局六横大桥、十五局彭浦西初雨调蓄池、十八局宁波轨交、二十二局宁波轨交项目钢筋、水泥、柴油联合采购竞争性谈判

   日期: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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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大桥局六横大桥、十五局彭浦西初雨调蓄池、十八局宁波轨交、二十二局宁波轨交项目钢筋、水泥、柴油联合采购竞争性谈判

采购编号:CRCC-SHJC-2023-10-2

1.谈判条件

1.1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横大桥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舟山六横跨海大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1.2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彭浦西系统初雨调蓄池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1.3招标人:中科盛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土建工程TJ8103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1.4招标人: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宁波轨交7、8号线下应南车辆段TJSG03标段项目部。业主: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计价拨款。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

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项目二期工程起自六横岛西南侧,干岩村外干岩南侧,项目起点桩号为K0+000,设置干岩互通与孙干公路、外涨线连接,路线经小郭巨围垦区,在火烧山嘴入海,设置双屿门通航孔桥跨越双屿门水道,在佛渡岛登陆后设置佛渡互通,随后路线向西入海,设置青龙门通航孔桥跨越青龙门水道,在梅山岛登陆后,实施梅山互通的二期主线部分和舟山方向的两条匝道,路线终点桩号K19+402,路线全长18.782公里。全线共设主线桥梁约17764m,其中特大桥约16877m,包括积峙桥(全长5486.391m,预制T梁+组合梁)、双屿门通航孔桥(486+1768+628,双塔单跨吊钢箱梁悬索桥)和青龙门通航孔桥(119+231+756+756+231+119,三塔双索面斜拉桥),大桥约887m/2座;设互通2处,匝道收费站1处,主线收费站1处,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停车区1处,交警和路政管理用房各1处、超限检查站1处以及必要的综合用房等设施。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11月2 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8月1日。

上海市静安区彭浦西新建初雨调蓄池规模14000m3,结合调蓄池新建雨水泵房1座,设计规模座,设计规模8m3/s,并将现状雨水泵房扩容改造,新增2台雨水泵及配套设备,扩容后现状站规模20m3/s,雨水泵站总规模达28m3/s,满足规划要求。同时,对现状雨水泵站新增除臭设施,站内总平面及现状建筑更新改造,与初雨调蓄池及北侧生态绿地形成一个整体。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土建工程TJ8103标段;A部分为培训中心站、车站主体、附属(风亭、出入口)土建结构工程及道路恢复、交通导改等配套工程。B部分为旧宅徐站、车站主体、附属(风亭、出入口)土建结构工程及道路恢复、交通导改等配套工程。合同总造价约为3.9亿元,合同工期为1399日历天。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9月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

宁波市轨道交通 7 号线工程下应南车辆段【运用库、咽喉区(运用库入库侧)、洗车库、工程车库和物资库】的土建工程及合址共建车辆段的轨道工程,包括软基处理、站场工程、盖体工程、桥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不含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轨道工程等工程施工(含设备安装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3. 采购范围

3.1具体内容见附表1。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包件号

投标人资格要求

GC01、GC02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必须为原铁道部65家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厂家(企业重组、名称变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具有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拟采购产品相应合格检测报告,至少提供2个年份检测报告,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质量合格的生产设备。
⑥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提供2019年至2022年跨海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⑦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与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相对应);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⑧其他要求:
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或出具经销代理证书;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申请人需提供类似跨海大桥使用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人至多中标本项目同种物资一个包件。

SN01、SN02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生产能力: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20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线生产厂的产品,厂家为粉磨站的需提供熟料来源证明性文件;具备低碱水泥生产能力(碱含量≤0.60%)。
④财务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具有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拟采购产品相应合格检测报告。至少提供2个年份检测报告。
⑥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提供2019年至2022年跨海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⑦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与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相对应);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⑧其他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或出具经销代理证书;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ISO 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申请人需提供类似跨海大桥使用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人至多中标本项目同种物资一个包件。

CY01、CY02、CY03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ISO9000认证等。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③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④财务能力: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⑤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投标物资具有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拟采购产品相应合格检测报告,至少提供2个年份检测报告。
⑥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提供2019年至2022年跨海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⑦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与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相对应);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⑧其他要求:申请人需提供类似跨海大桥使用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人至多中标本项目同种物资一个包件。

GC03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无需提供钢材代理证明;投标物资品牌需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

SN03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2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同一投标人至多中标本项目同种物资一个包件。

SN04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2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 30 分,下午13时 30 分至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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