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公司乌弄龙·里底电厂大坝强震监测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3-3-16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
1. 招标条件本华能澜沧江公司乌弄龙·里底电厂大坝强震监测系统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对乌弄龙、里底电站强震系统进行改造,更换一体化强震动加速度仪、智能电源模块、NTP授时服务器、实时处理服务器、光纤收发器、供电线路、UPS电源等。
2.2 施工地点: 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巴迪乡 。
2.3 采购内容:
2.3.1强震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2.3.2供电及通讯系统施工;
2.3.3设备及软件安装调试;
2.3.4数据库开放及数据接口预留。
2.4 工期: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含3个月试运行),具体以电厂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3.2.2业绩要求:2018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合同内容包含大坝强震系统或地震台网(站)系统建设改造、检修、运维管理(类似项目合同额不低于40万)的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2018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能反映业绩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在投标单位最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3月22日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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