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一部2022-2023年度电力设备(设施)抢维修及零星工程外委(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供水一部2022-2023年度电力设备(设施)抢维修及零星工程外委(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各生产区域及生产辅助区域内的施工用电、生产用电、零星安装工程或紧急的、突发的电气抢修工程。
2.2、工期:自合同签订后1年。
2.3、地点:重庆市内比选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不低于承装(修、试)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3.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提供1个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设备(设施)抢维修类似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提供不低于前述合同50%金额的发票)。
3.4财务要求: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5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6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行承诺: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6)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参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
(7)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参选人单位与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有违约情况或终止合同情况的。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3月3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2、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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