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宜路镇营业网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5-2321N017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周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郸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宜路镇营业网点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35-2321N017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郸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248.5平方米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资质要求: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三表一注或四表一注”。投标人注册不足一年的提供注册时间以后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5.1具备本项目所需设备的成套供货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2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5.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0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及2022年10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2月18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2月24日23时59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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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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