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铁道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2023年客运车站客票、旅服设备维保高空作业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3-00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铁道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2023年客运车站客票、旅服设备维保高空作业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铁道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非运输企业成本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无。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中标人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响应,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完成高空作业维修工作。
5.售后服务及要求:
(1)当维修(更换)配件出现质量问题时,中标人工作人员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赶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调试或更换。
(2)因中标人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设备故障或造成事故的,中标人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同时,对维修或更换的配件,从返修竣工后采购人验收确认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
(3)设备同一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当免费维修至完全修复,同时承担造成的损失。
(4)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
一、工作地点
沈阳局集团公司管内各客运站(409个)。中标人听从采购人的指挥动态调整工作开展的地点规划,对于集团公司根据管内各站社会经济形式的变化情况决定开展或停止办理客运业务的命令要积极主动配合相关工作。
二、总体要求
1、中标人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需执行国铁集团、沈阳局集团公司、各主管业务部门、采购人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会议纪要的相关要求。
2、中标人需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安排具有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法律法规要求相关资质和能力的职工开展相关工作,中标人与本单位或其长期及临时聘用的职工的纠纷不能影响采购人的维修工作。
3、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制定符合国铁集团、沈阳局集团公司、各主管业务部门、采购人相关规定的,与维保范围设备技术要求相匹配的设备巡检、保养、隐患排查等故障预防性措施计划,报采购人审批,通过后按计划向采购人提供巡检、保养记录(报告)、检测报告等相关记录材料。并承担因未发现和未及时处理重大隐患引发的责任。
4、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形成真实的维保范围的设备台账,台账内容应反应出设备的技术状态,包括但不局限于名称、品牌、型号、原值、使用年限、现实状态等,对于系统类的设备应形成原理图、线路走向图、设备位置图等。采购人协助提供基础性资料做为参考。
5、在重要时点(春检、秋检、春运、暑运、冬运、五一、十一、春节等法定节日;重要会议、重点运输、国内外重大活动)等运输关键时期前,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作业,不能及时完成相关作业的,视情况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6、采购人及各站不提供给中标人任何开展维保工作需要的工具、设备等。中标人单位需根据现场维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相关工器具,如因中标人使用采购人及车站的工器具产生的任何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7、中标人在维保期间需遵守国家现行标准、集团公司及车站的安全管理规定,对现场人员做好全面安全防护工作,配备相应安全防护装备、工具等,严禁违章作业。如果出现违章作业以及由违章操作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如果因为其他客服设施质量原因,造成其人员及他人(含采购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同时采购人视情况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8、中标人修复后的设备设施应能正常工作,不能影响客服系统及车站正常的运行。设备维修调试期间,如果因为中标人的原因导致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承担全部相关处罚。故障处理完成后,30日内再次出现同样故障,形成单点故障循环维修的情形,采购人将视情况对中标人进行处罚。中标人承诺对修复后的设备提供质保期,维修内容质保期原则上至少6个月。
9、设备修复时限应满足国铁集团、沈阳局集团公司、各主管业务部门、采购人相关规定,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修复时间超过规定引发的相关处罚、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同时采购人视情况对中标人进行处罚。中标人不得恶意利用制度要求甲方提供配件等手段推脱修复时限不能满足要求的责任,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0、中标人现场作业人员包括(管理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作业人),应为中标人的在职员工,并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险,并取得了国家规定的与其承担相关工作的各种资质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因违规出现的问题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采购人视情况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11、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遵守各项体要求的书面承诺书。
12、投标文件将做为中标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附件。
13、采购人如发现中标人不能满足总体要求的内容,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赔偿采购人相关损失。
三、高处维修作业具体要求:
1、中标人负责各站客服设备维保过程中需要跌落面在2米及以上的维修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各项设备维修维护作业内容:
(1) 站区高处安装的需要维修维护的客服设备设施及与其配套的管、线、桥架等。
(2)低压配电线路及其配套的管、线、桥架等。
(3)维修工作中必要的管线敷设、内装处理、开孔封堵、护栏维修、地面破坏及恢复局部土建等工作。
2、中标人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响应,必须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设备故障报修后,2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设备修复时间原则不得超过24小时,完成现场故障的修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修复,需向采购人提出处理方案,确定预计修复时限,按照处理方案修复故障。如无原因延时修复或其他维修问题造成影响,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全部处罚,与采购人无关,同时采购人视情况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3、中标人在整个高空作业服务业务外包期间需遵守国家现行标准、集团公司及车站的安全管理规定,对现场人员做好全面安全防护工作,配备相应安全防护装备、工具等,严禁违章作业。如果出现违章作业以及由违章操作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同时采购人视情况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4、在整个高空作业期间涉及的设备设施安装调试、故障修复的时间主要为夜间、天窗或车站允许的其它时间。
5、在整个高空作业服务期间,中标人修复后的设备设施能正常工作,不能影响客服系统及车站正常的运行。设备维修调试期间,如果因为中标人的原因导致车站不能正常工作,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承担全部处罚。中标人对修复后的设备设施负责其质保期内的正常运行,负责组织配备好应急处理人员和工具材料,保证24小时随时应急配备。故障处理完成后,7日内再次出现同样故障,形成单点故障循环维修的情形,视情况进行处罚。
6、因中标人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设备故障或造成事故的,中标人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同时,对维修或更换的配件,从返修竣工后采购人验收确认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设备同一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当免费维修至完全修复,同时承担造成的损失。
7、中标单位为项目安全责任人,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及此事故所造成的各方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中标人在提供维保过程中造成其人员及他人(含采购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全部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8、中标人提供的现场作业人员包括(管理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作业人),应为中标人的在职员工,并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及100万以上人身意外险,进场前提供保险证明复印件。
10、中标人在维保期间,单次维修总金额500元及500元以下配件(不含施工辅材)经采购人同意后由中标人采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单价超过500元以上配件,必须经技术手段判断准确无误后告知采购人准确品牌规格型号,现场情况说明(含照片、视频等)由采购人负责提供。
综合评估法项点 | ||||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当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2.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20分。 技术部分:40分。 投标报价:40分。 合计:100分。 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只有通过资格、技术、商务条款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将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以算术平均值作为初始评标基准价。 4.为避免恶意竞争,投标人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按废标处理,低于限价70%的投标人,需提交成本分析明细,有评委会认定存在不合理项的可认定为严重偏离市场价格。 | ||||
序号 | 评分要素 | 评分项目 | 单项最高分 | 评分标准 |
一 | 商务评分标准20分 | 注册资金 | 4 | 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注册资金≤5000万元,得 1 分; 2.5000万元<注册资金≤ 1 亿元,得 2 分; 3.注册资金> 1 亿元,得 4 分。 |
企业规模 | 2 | 投标人社保参保人数,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度报告截图: 1.参保人数≤150人,得 0.5 分; 2.150人<参保人数≤300人,得 1 分; 3.参保人数>300人,得 2 分。 | ||
企业业绩 | 4 | 投标人提供近5年内(2018年1月~2023年1月)同类项目服务业绩,并附每项业绩的发票或采购(服务)合同复印件(不限制业绩数量,合同内容未明确体现登高作业的,可通过采购清单,实际设备安装/施工内容或租用登高设备施工证明等途径,明确指出涉及登高作业的部分)。 1.服务业绩总额≤ 700 万元,得 1 分; 2. 700 万元<服务业绩总额≤ 1500 万元,得 2 分; 3.服务业绩总额> 1500 万元,得 4 分; 4.无业绩不得分。 | ||
安防资格 | 2 |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或安防工程)设计施工资质复印件。 1.具备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布的资质,得 2 分; 2.具备省级行业协会颁布的资质,得 1 分; 3.具备市级行业协会颁布的资质,得 0.5 分; | ||
管理体系认证 | 2 |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1.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2.具备有效期内的ISO14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 ||
施工资格 | 6 |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复印件。 1.具备二级资质,得 3 分; 2.具备一级资质,得 6 分; | ||
二 | 技术评分标准40分 | 机构设置 | 14 | 在沈阳局管内主要城市(长春、吉林、延吉、白城、四平、通化、通辽、赤峰、沈阳、朝阳、锦州、山海关、大连、鞍山、松原、丹东、本溪)具备常驻机构,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所有权人需为投标人)复印件或租赁协议(承租人须为投标人、并提供租赁协议有效期内的租房发票)复印件。 1. 2 个≤具备常驻机构的城市≤ 5 个,得 2 分; 2. 5 个<具备常驻机构的城市≤ 10 个,得 4 分; 3.具备常驻机构的城市> 10 个,得 7 分。 |
在沈阳局管内主要城市(长春、吉林、延吉、白城、四平、通化、通辽、赤峰、沈阳、朝阳、锦州、山海关、大连、鞍山、松原、丹东、本溪)一地设有至少3名常驻维修人员,提供常驻维修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在常驻地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复印件。 1. 2 个≤具有至少3名常驻维修人员的城市≤ 6 个,得 2 分; 2. 6 个<具有至少3名常驻维修人员的城市≤ 12 个,得 4 分; 3.具有至少3名常驻维修人员的城市> 12 个,得 7 分。 | ||||
远程保障能力 | 6 | 企业具有自有生产车辆(轿车、小型客车、中型客车、越野车、斗式工程车、皮卡),提供检车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具有 1 台得 1 分,不满足得0分,每多提供1台加 0.5 分,满分 6 分。 | ||
技术人员 | 14 | 企业人员具备准操类型为高空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提供其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至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具有20名具备高空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得 3 分,不满足得0分,每多提供1名加 0.2 分,满分 7 分。 | ||
企业人员具备准操类型为低压电工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提供其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至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具有20名具备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得 3 分,不满足得0分,每多提供1名加 0.2 分,满分 7 分。 | ||||
安全人员 | 6 | 投标人拥有经本企业注册的安全员,提供其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至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每提供一名符合要求的安全员证明,加 1 分,满分 6 分。 | ||
三 | 报价部分 40分 | 均价综合法:以基准价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偏差;偏差分值与基准分值的和为价格分值。 | 40 | 1.评标基准价=(a1+a2+˙˙˙+an)/n。 a1、a2˙˙˙an代表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n代表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 2.投标报价得分=40-[|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X40; 3.每项服务价格按包件降幅比例整体下浮; 4.上述计算结果均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合计 | 100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
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供货业绩要求
无要求。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8.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8:00时起至2023年2月23日17: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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