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3-CNCCC-FW-GK-0095/01
发标日期:2023年01月28日
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装备公司湛江区域制冷维修维保服务专有品类化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 装备公司湛江区域制冷维修维保服务专有品类化协议 |
完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有效,合同有效期内执行“1+1+1”模式 |
项目概况: | 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承接涠洲、文昌、东方、崖城、陵水海上油气田/终端制冷设备年度维修、维保、空调拆装服务,业务开展过程中具有制冷维修维保服务需求。 |
项目所在地: | 广东省湛江区域 |
服务内容简介: | 服务内容包括油气田/终端中央空调机组维保;油气田/终端中央空调机组维修;油气田/终端冰库机组维保;油气田/终端冰库机组维修;油气田/终端防爆、船用分体空调、民用分体空调的维保;油气田/终端防爆、船用分体空调、民用分体空调的维修;油气田/终端防爆、船用分体空调、民用分体空调的拆除安装工作;制冷压缩机及制冷组件送陆地维修、维保。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信息公开) (1)投标人在(2020年1月 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已完成制冷设备维保服务相关的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 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 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3年01月28日到2023年02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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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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