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余姚市分公司区内邮路运输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余姚市分公司区内邮路运输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余姚市分公司区内邮路运输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BPOST-FW-2022060。
3、招标内容:
(一)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各标包中标一个供应商(可兼投兼中)。包1:采购期限为2+1年,预估2年外包费用910万元;包2:采购期限为2年,预估2年外包费用700万元。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1610万元。
合同包 | 项目 | 服务内容 | 邮路名称 | 权重 | 车型 | 里程 | 日均趟次预估 | 单价限高 | 采购年限 | 采购金额(万元) |
包1 | 上行运输 | 运邮全环节外包,按照分公司提供的运输路线,响应分公司要求车型,在规定时限范围内靠港、装车完毕后发车、到达目的地 | 余姚-空港-中心局-余姚 | 20% | 9.6米 | 132 | 8 | 924.44元/趟次 | 2+1年 | 910 |
余姚-空港 | 60% | 9.6米 | 44 | 4 | 624.34元/趟次 | |||||
余姚-慈溪 | 8% | 9.6米 | 23 | 2 | 450.93元/趟次 | |||||
揽投部-余姚远东 | 8% | 9.6米 | 25 | 5 | 190.35元/趟次 | |||||
揽投部-余姚远东 | 4% | 4.2米 | 25 | 1 | 102.14元/趟次 | |||||
包2 | 下行运输 | 将进口邮件运输至指定各揽投部(23个揽投机构以及33个网点的邮件揽收 | 余姚-各揽投部(具体详见附件四) | / | 4.2米 | 详见附件1.2 | 详见附件1.2 | 4.86元/公里 | 2年 | 700 |
注:招标人不承诺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的采购合同相关趟次、公里数及总金额。
包1:路线及趟次以采购人实际生产需求为准,提前2小时通知。
包2:
(二)供应商报价:供应商承担运邮环节中车辆、人员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如侵权赔偿、罚款等)。
(三)外包计件方式
1.外包计价方式:
包1:按指定运邮路线趟次进行区别计价,邮路里程按高德地图进行测定。采购方通过邮政车管平台委办派车系统取数,区分路线,汇总统计。系统数据如不完整以手工登记,双方确认为准。
包2:以全年一次性定价,按公里进行外包计价方式。
2.结算相关项目:
①旺季结算上浮上限及期限:
为保证旺季用车调配,根据双十一旺季和春节旺季市场实际供需情况,对旺季期间的邮路价格在合同结算价的基础上进行上浮,其中11月1日--11月5日、11月11日--11月17日,12月12日--12月16日,农历腊月25日--30日,次年正月4日--10日的上浮比例为15%。旺季周期可根据运营经双方确认后按实际调整(旺季前双方书面确认),但一个自然年内上浮天数不超过30天,正班车辆(9-10月平均使用车辆数,四舍五入取整)除外。
②结算价油价联动机制:
包1:合同签订价格为9月5日柴油市场价7.93元/升,履约结算时,运输结算单价根据每月1日中石化0#柴油价格启动运价与油价联动调节机制。(首次调价按照合同履约启动日中石化0#柴油价格调整)。
包2:合同签订价格为8.36元/升,履约结算时,运输结算单价根据每月1日中石化0#柴油价格启动运价与油价联动调节机制。(首次调价按照合同履约启动日中石化0#柴油价格调整)。
调节机制内容:
包1:以全年一次性定价,邮运外包车辆燃料费用市场价波动10%内运输费用不变,燃料费用市场价超过/降低10%时,余姚至宁波往返每趟按30元进行增减运输费用;余姚至空港单程每趟按10元进行增减运输费用,揽投部至远东、慈溪,每趟按5元进行增减运输费用,按趟进行外包计价方式;
包2:以全年一次性定价,燃料费用市场价波动10%内运输费用不变,燃料费用市场价超过/降低10%时,按0.1元/公里增加/降低运输费用,按公里进行外包计价方式。
③临时路线派车,临时路线运价计算机制:
若临时出现增加运输线路未详细约定的,按照变动里程调整结算运价:新路线单程运价=(当月原单程运价/原单程里程)*新单程里程;
④发车到达后,未及时装车/卸车,运价补偿机制:
双方可约定外包单位车辆出现到达装车或到达卸车等待时间超24小时,发包方可向外包方进行额外补偿,但应约定价格上限不超过300元/车;
⑤标准车型与其他车型对应关系如下表:
车长 | 车型 | 容间 | 折算系数 |
7.5-9.59m | 8吨 | >=45m3 | 0.85 |
9.6-12.49m | 12吨 | >=60m3 | 1.0 |
12.5-15.9m | 16吨 | >=75m3 | 1.2 |
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当符合分公司的车型(吨位)需求,当供应商调派的车型载重量大于分公司需求时,分公司有权按分公司要求的需求配载量装车后发车,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当供应商未按要求派车或调派的车型小于分公司需求的车型时,分公司有权要求供应商增派车辆或追究供应商承担无法满足运能的相应责任。
⑥过路过桥费调控机制
若合同期内,国家针对公路收费进行调整,则双方须本着“红利共享、成本共担”原则进行协商处理,分公司应享受或承担50%的调整金额。
(四)其他约定
包1:
外包时间:2年,合作双方无异议可续签1年。
外包模式:运邮全环节外包,按照分公司提供的运输路线,响应分公司要求车型,在规定时限范围内靠港、装车完毕后发车、到达目的地,结算量按路线按趟次结算;
中标人严禁使用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上或使用年限在8年以上的车辆承担邮件运输任务;
中标人车辆应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赔付额不低于200万元单车货物保险。
包2:
外包时间:2年。
外包模式:进口邮件运输外包。
外包内涵:供应商需提供:4.2米车辆、车辆GPS定位及其相关车辆设备,如需考勤、疫情设备等需自行采购。
中标人严禁使用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上或使用年限在8年以上的车辆承担邮件运输任务;
中标人车辆因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赔付额不低于200万元单车货物保险。
(五)需求单位:余姚市分公司。
(六)服务规范及违约条款
包1、包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4、须具备有道路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含“普通货运”;
5、运输的车辆办理不低于2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
6、供应商自2021年4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承担过快递运输服务类似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标的、服务内容或中标通知书)
7、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9、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10、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