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海防支队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KTZBG-20191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 服务期 | 预算总价 | 付款方式 | ||
1 |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海防支队物业管理服务 | 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 12个月 | 44.64万元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
备注: 1、 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 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货物及服务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若三证合一,本项无需提供);③投标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④法人单位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许可证和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本次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本次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⑥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6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31日 09:00至2019年11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