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第八医院新院区)53张重症救治床位医疗设备(第五包:心电图机和彩超)便利化采购
(招标编号:【KRDL】K3-221223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第八医院新院区)53张重症救治床位医疗设备(第五包:心电图机和彩超)便利化采购(招标项目编号:【KRDL】K3-221223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西安市第八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便利化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包含心电图机和彩超的采购、安装、调试等概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等文件的全部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同时需出具投标产品厂家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为进口产品提供进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为制造厂家的须出具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为进口产品提供进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12月22日09时00分00秒---2022年12月24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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