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2023年-2025年全疆物资运输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获取文件。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名称:2023年-2025年全疆物资运输配送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采购2023年-2025年全疆物资运输配送服务,包含内容:
(1)区本部库区(指昌吉RDC库区、北疆RDC库区)至分公司库区(暂存点)的双向物资配送;分公司库区(RDC集中管理的分公司仓库、暂存点)至分公司的双向物资配送;
(2)全疆各分公司库区(暂存点)至该分公司所属地区内所有需求点的物资双向配送;
具体服务内容情况详见技术规范书。
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4★服务地点:全疆;
1.5本项目划分6个标包,标包划分详见如下;
标包划分 | 标包区域 | 执行有效期 | 服务内容 | 含税框架上限金额 |
标包1(省内干线) | 石河子、奎屯、克拉玛依、塔城、博州、伊犁、阿勒泰、乌鲁木齐、吐鲁番、哈密、昌吉、巴州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区本部库区(指昌吉RDC库区、北疆RDC库区)至分公司库区(暂存点)的双向物资配送;分公司库区(RDC集中管理的分公司仓库、暂存点)至分公司的双向物资配送。
| 676 |
标包2(省内干线) | 阿克苏、喀什、克州、和田 | 1251 | ||
标包3(二次配送) | 石河子、奎屯、克拉玛依、塔城、博州、伊犁、阿勒泰 | 全疆各分公司库区(暂存点)至该分公司所属地区内所有需求点的物资双向配送 | 1053 | |
标包4(二次配送) | 哈密、乌鲁木齐、昌吉、吐鲁番 | 1309 | ||
标包5(二次配送) | 喀什、克州、和田 | 881 | ||
标包6(二次配送) | 阿克苏、巴州 | 1600 |
1.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评审。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包1省干 | 省内运输服务 | 个 | 0.160 |
包2省干 | 省内运输服务 | 个 | 0.160 |
包3二配 | 省内运输服务 | 个 | 0.160 |
包4二配 | 省内运输服务 | 个 | 0.160 |
包5二配 | 省内运输服务 | 个 | 0.160 |
包6二配 | 省内运输服务 | 个 | 0.200 |
二、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
2.1.1经营要求:
应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加载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
2.1.2纳税人资格要求:
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3)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4)税务局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结果截图。
2.1.3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1.4业绩要求:
(1)省内干线(全疆):标包一、标包二
供应商应具备至少【1】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同类业绩指物流运输类),业绩累计金额(合同加框架)不少于800万元(含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之间。
(2)二次配送(地州):标包三、标包四、标包五 、标包六
供应商应具备至少【1】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同类业绩指物流运输类),业绩累计金额(合同加框架)不少于300万元(含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之间。
注:1.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①普通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及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的扫描件。②提供与该合同相对应的【一张】发票电子文档及该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③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有效发票金额计算,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相关结算证明对应的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对应的所有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订单或结算证明对应的所有发票扫描件。
2.评审描述及提供资料要求
①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予以认可)、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②查询结果验真所截图片必须是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该发票无效,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
③评审过程中,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将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列入负面行为供应商,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发票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1)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2)产品名称应与对应有效合同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否则不计入业绩;3)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19年1月1日和公告发布之日之间,且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
④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或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如合同不只包含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应答人须将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单独列出;框架合同如未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发票对应的订单或合同发票对应的结算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
2.1.5不接受应答的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提供应答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得分包转包。
2.1.7信誉要求:
满足《经营状况承诺书》。
2.2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2年12月07日19时00分至2022年12月13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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