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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金融学院(党校)培训用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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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金融学院(党校)培训用车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GXTC-A-1940112;交通银行编号:20190372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金融学院(党校)培训用车服务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大客车、考斯特、商务车、轿车等车辆租赁(含驾驶)。

5、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上海市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汽车租赁公司,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二维码清晰)。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经营范围中需具有汽车租赁以及相关服务等经营范围(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在工商局网站截图资料。

5)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6)投标人承租的汽车需按照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备案及其他手续(提供车辆营运证)。

7)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属于自有车辆,具有车辆运营租赁资质,车辆行驶证使用性质为租赁(提供车辆行驶证)。

8)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车辆手续完备、证件及各种备件齐全,车辆购置时间在三年之内,行驶里程在5万公里以内,车况良好,无违章、违法、及法律纠纷。

9)车辆必须安装有效的GPS(提供承诺函)。

10)车辆上牌地点为上海市内,车辆使用状况良好(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须具备从事汽车租赁行业五年以上(含五年)的专业经验(提供证明文件)

1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6-至今)完成的与本项目相似的经验及合同履行情况及用户评价的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和签字盖章页,只计算单项合同和采购订单,不计算框架类合同)。

13)投标人须承担承租方的全部用车服务,提供所需驾驶员的代驾服务,委派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驾驶员签订劳务合同并为其交纳社会保险,承担一切与驾驶员相关的人事劳务法律纠纷责任(提供承诺函)。

14)投标人须保证驾驶员人力资源储备,保证承租方临时需要时驾驶员及时到位(提供承诺函)。

15)投标人需提供优质高效的用车服务,保证车辆及时到位。出现车辆故障、交通事故时,能够及时响应、妥善处理(提供承诺函)。

16)投标人的专职驾驶人员经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5年以上,5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责任事故,5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分满12分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提供驾驶证及承诺函)。

17)车辆租赁期限及使用范围:租赁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提供承诺函)。

18)由投标人提供租赁车辆并承担租赁期间车辆的维修保养费、救援服务费、保险费、年度检审及费用、公路通行年票和车船使用税;提供的车辆保险必须是汽车租赁性质险种,保险必须包含第三责任险、第三者强制保险及车辆被盗险,其中第三责任险保额必须在100万元及以上,座位险保额在100万元。由投标人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提供承诺函)。

19)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三个月其中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个月其中一个月的国家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其中一个月的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0)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不得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不得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造假记录等。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以及承诺函)。

2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22)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2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9年 10 月 22 日起至2019年 10 月 29 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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