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东审判楼及综合楼屋顶防水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东审判楼及综合楼屋顶防水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东审判楼及综合楼屋顶防水维修项目
1.2项目编号:QSZB202212003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基本概况: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东审判楼及综合楼屋顶防水维修防水项目;
2.2招标范围: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东审判楼及综合楼屋顶防水维修项目工程量表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850000元;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从成立月份算起的财务证明资料)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在其他在施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2年1月1日以来交纳的社保缴纳证明(银行扣款回单或相关部门开具的票据)及纳税证明(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其中任意1个月即可,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4.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12月9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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