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91111-5509-15055-B1
2.项目内容:(重招)扬子贮运厂液体成品作业区储罐VOC治理改造项目-s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卖方必须同时完成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或OHSAS18001)三个体系的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单位近三年具有石油化工或化工行业采用该工艺苯类介质的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技术协议、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 3.尾气治理装置处理后排放的净化气体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0-2015)及中石化炼油事业部要求,具体指标如下: 苯 ≤2mg/m3 甲苯 ≤8mg/m3 二甲苯 ≤10mg/m3 非甲烷总烃(以碳计) ≤50mg/m3 去除效率 ≥97% 4.承诺完全响应南京金凌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招标技术文件要求,无技术偏离 5.投标商承诺:一旦中标,投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器质量评价,三个月内完成相关论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中给予扣分。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10月23日10:00时至2019年10月2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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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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