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91107-4905-14867-B1
2.项目内容:扬子石化鼓风Vs型轴流空冷风机配件框架协议采购-J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生产车间具有标准风洞测试装置。生产车间有风机直径4.5米以上且长期运转中的整机测试样机。 2.允许生产商、代理商参与投标,若投标方为代理商,必须取得所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并提供授权书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风机维修配件应是成熟产品,框架协议报价配件必须保证可在换热器主机厂上的互换性,并提供与空冷主机厂或与扬子公司的采购合同证明。具有本次招标设备配件制造所需的所有图纸,须保证配件几何尺寸及性能与原设备配件一致,现场不具备测绘条件。 4.供应商报价可以空缺,但总报价项数比例不得少于65%。 5.为保证企业生产、维修等项目的及时供应,中标供应商应根据企业要求,在中标供应商仓库储备一定品种及数量的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实现安全、及时和经济供应。中标供应商需建立扬子公司的储备台帐。企业有责任对中标供应商储备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需求,要求供应商补充或减少储备品种及数量。根据本条约定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后,应该就储物于商的具体事宜另行签署储物于商书面协议。 6.投标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下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即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10月22日10:00时至2019年10月27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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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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