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稀释法二氧化碳排放监测设备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1-416-01)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
1. 招标条件本华能清能院稀释法二氧化碳排放监测设备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规 模: 本项目拟在华能玉环电厂3#、4#机组增加二氧化碳连续排放监测系统,需要采购稀释法二氧化碳排放监测设备2套。
2.2 标段划分: 华能清能院稀释法二氧化碳排放监测设备采购招标
2.3 交货地点: 浙江省 华能玉环电厂
2.4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与安装实施等相关工作。
2.5 招标范围: 采购稀释法二氧化碳排放监测设备2套,每套包括2套二氧化碳烟气分析仪及预处理装置(二氧化碳烟气分析仪及预处理装置需与原CEMS系统兼容,其中一台二氧化碳烟气分析仪量程需满足(0-5000ppm),另一台二氧化碳烟气分析仪量程需满足(0-10000ppm))、流量多点测量系统、数据采集传输系统、网络设备、校准系统以及所有相关电缆等附件系统,以及上述各系统的安装、调试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套火力发电厂在线CEMS监测设备供货业绩(供应商或制造商业绩均可)。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30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12月08日 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