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联通张家口市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二次),(采购代理编号:ZJZB-2019-04861 ),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张家口市分公司(含县分)车辆维修项目采购。
1.2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单位 维修预算
(万元/年) 现有车辆
(2019年) 备注
(2019年黄标车)
1 市分 15 26 3
2 张北 3 6
3 康保 3 7 2
4 沽源 3 7
5 尚义 3 4
6 怀来 3 3
7 涿鹿 3 2
8 怀安 3 5 1
9 万全 3 4
10 蔚县 3 3
11 阳原 3 5 2
12 赤城 3 4
13 崇礼 3 5 1
14 宣化 3 5 1
15 下花园 3 4
2)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实施地区 预算(万元/年) 中标人数量 中标份额
1 市分 15 2 第一名60%,第二名40%
2 张北 3 1 100%
3 康保 3 1 100%
4 沽源 3 1 100%
5 尚义 3 1 100%
6 怀来 3 1 100%
7 涿鹿 3 1 100%
8 怀安 3 1 100%
9 万全 3 1 100%
10 蔚县 3 1 100%
11 阳原 3 1 100%
12 赤城 3 1 100%
13 崇礼 3 1 100%
14 宣化 3 1 100%
15 下花园 3 1 100%
注:所有标段兼投兼中,标段1确定2名中选人,其余每个标段确定1名中选人。
4)预算金额为:总预算金额为114万元(不含税)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采购预算执行完毕。
2.应答方资格要求
标段1:
1、潜在应答人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应包括车辆维修服务,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2、潜在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应提供“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查询网”查询信息截图或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等);
3、潜在应答人须具备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
4、潜在应答人服务场地不低于150平方米。(出具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
5、潜在应答人应提供在项目实施所在地有固定的经营、维修维护场地(提供工商局备案、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中标后15日内设立;
6、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升举机1台及以上,喷烤漆房、检测电脑、专业维修工具等设备齐全。(出具购置设备的发票(收据)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图片证明等,发票(收据)或租赁合同原件备查);
7.维修人员要求:汽车维修高级技师、电工、喷漆工、钣金工至少1人,需提供参与本项目的人员身份证、证书、用工合同复印件(以上证件原件备查);
8、潜在应答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参选;要求应答人提供公司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验证;
9、应答人须具备支撑中国联通电子商城运营能力。
10、本次项目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的参选申请,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验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14、本次招标不接受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参选。
标段2-标段15:
1、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应包括车辆维修服务。
2、潜在投标人须承诺能按照招标人要求时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潜在应答人服务场地不低于150平方米。(出具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
4、潜在应答人应提供在项目实施所在地有固定的经营、维修维护场地(提供工商局备案、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中选后15日内设立;
5、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升举机1台及以上,车身校正仪、检测电脑、专业维修工具等设备齐全。(出具购置设备的发票(收据)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及图片证明等,发票(收据)或租赁合同原件备查);
6.维修人员要求:维修单位必须有两名以上正规维修人员(不包括学徒工),以满足相关维修要求,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
7、潜在应答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参选;要求应答人提供公司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验证;
8、应答人须具备支撑中国联通电子商城运营能力。
9、本次项目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的参选申请,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验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13、本次招标不接受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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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张家口市分公司(含县分)车辆维修项目采购。
1.2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单位 维修预算
(万元/年) 现有车辆
(2019年) 备注
(2019年黄标车)
1 市分 15 26 3
2 张北 3 6
3 康保 3 7 2
4 沽源 3 7
5 尚义 3 4
6 怀来 3 3
7 涿鹿 3 2
8 怀安 3 5 1
9 万全 3 4
10 蔚县 3 3
11 阳原 3 5 2
12 赤城 3 4
13 崇礼 3 5 1
14 宣化 3 5 1
15 下花园 3 4
2)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实施地区 预算(万元/年) 中标人数量 中标份额
1 市分 15 2 第一名60%,第二名40%
2 张北 3 1 100%
3 康保 3 1 100%
4 沽源 3 1 100%
5 尚义 3 1 100%
6 怀来 3 1 100%
7 涿鹿 3 1 100%
8 怀安 3 1 100%
9 万全 3 1 100%
10 蔚县 3 1 100%
11 阳原 3 1 100%
12 赤城 3 1 100%
13 崇礼 3 1 100%
14 宣化 3 1 100%
15 下花园 3 1 100%
注:所有标段兼投兼中,标段1确定2名中选人,其余每个标段确定1名中选人。
4)预算金额为:总预算金额为114万元(不含税)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采购预算执行完毕。
2.应答方资格要求
标段1:
1、潜在应答人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应包括车辆维修服务,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2、潜在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应提供“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查询网”查询信息截图或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等);
3、潜在应答人须具备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
4、潜在应答人服务场地不低于150平方米。(出具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
5、潜在应答人应提供在项目实施所在地有固定的经营、维修维护场地(提供工商局备案、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中标后15日内设立;
6、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升举机1台及以上,喷烤漆房、检测电脑、专业维修工具等设备齐全。(出具购置设备的发票(收据)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图片证明等,发票(收据)或租赁合同原件备查);
7.维修人员要求:汽车维修高级技师、电工、喷漆工、钣金工至少1人,需提供参与本项目的人员身份证、证书、用工合同复印件(以上证件原件备查);
8、潜在应答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参选;要求应答人提供公司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验证;
9、应答人须具备支撑中国联通电子商城运营能力。
10、本次项目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的参选申请,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验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14、本次招标不接受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参选。
标段2-标段15:
1、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应包括车辆维修服务。
2、潜在投标人须承诺能按照招标人要求时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潜在应答人服务场地不低于150平方米。(出具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
4、潜在应答人应提供在项目实施所在地有固定的经营、维修维护场地(提供工商局备案、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中选后15日内设立;
5、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升举机1台及以上,车身校正仪、检测电脑、专业维修工具等设备齐全。(出具购置设备的发票(收据)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及图片证明等,发票(收据)或租赁合同原件备查);
6.维修人员要求:维修单位必须有两名以上正规维修人员(不包括学徒工),以满足相关维修要求,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
7、潜在应答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参选;要求应答人提供公司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验证;
8、应答人须具备支撑中国联通电子商城运营能力。
9、本次项目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的参选申请,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验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13、本次招标不接受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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