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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桩基、道路及围墙工程[0310-ZBZX-建工-20220289]-招标公告

   日期: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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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桩基、道路及围墙工程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浦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桩基、道路及围墙工程

招标编号:0310-ZBZX-建工-20220289

招标代理人:

日    期:2022年11月24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包号

项目名称

内容

01

浦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桩基、道路及围墙工程

具体详见招标问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备注: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浦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2项目建设方式:建设、经营和转让(BOT)

1.3工程厂址:钦州市浦北县县城东侧,下佛子山体北侧地块

1.4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500吨/日,拟建设1条日处理能力500吨的焚烧线,配置1台500吨/日机械炉排炉焚烧炉及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配置一套12MW中温次高压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工程全年处理垃圾18.25万吨。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

4.1.本标段内工程范围: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桩基础工程,主厂房、烟囱及坡道基坑开挖、支护、排水、垫层工程,厂区道路工程,厂区围墙工程,主雨水管网工程,过路段循环水管道直埋工程,过路段地下管网预埋套管工程,上述范围以施工图纸为准。施工采用包工包料的承包式施工,施工范围内所有建筑材料、施工必需的辅助设施和施工废弃物处理均由投标人负责。

4.2.界线划分

4.2.1厂区桩基工程界线

全厂桩基础施工、桩头处理(包含破桩头及桩头外运)由投标人负责,桩基检测由招标人另行委托,涉及桩基检测所需的检测桩帽、声测管、界面钻芯管等所有预埋管件材料及措施项目、安装等由投标人负责。

4.2.2厂房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界线

主厂房(包含垃圾接收/卸料跨、垃圾储存/上料跨、焚烧炉/余热炉跨、烟气处理跨、汽机除氧跨等)、烟囱、坡道等建构筑物基坑开挖(多余土方由投标人按要求堆放至招标人指定场地,运距在2公里内)、排水(直至移交主体工程施工)、支护及垫层浇筑由投标人负责,其余建构筑物由招标人另行委托。

4.2.3厂区道路工程界线

厂区主干道路、厂区道路与市政道路接口段、路缘石由投标人负责,厂区主干道至各建构筑物连接辅路及全场道路沥青层由招标人另行委托。

4.2.4厂区围墙工程界线

全厂围墙及围墙照明线管预埋、接地由投标人负责,围墙照明由招标人另行委托。

4.2.5地下管网工程界线

道路两侧雨水管主管、雨水井、雨水口、雨水口连接管、雨水管与市政雨水管连接由投标人负责,雨水管主管至各建构筑物支管由招标人另行委托;初期雨水管由投标人负责;过路段循环水管道直埋(管道需伸出道路两侧0.5米)由投标人负责。

4.2.6地下管网套管工程界线

全厂所有地下管道(包括但不限于生活污水管道、消防管道、市政自来水管道、河水管道、厂区生活给水管、工业给水管、工业回水管、生产清水给水管、化学水制备浓水管、净水器澄清池排泥管、初期雨水压力排水管、事故废水排水管、锅炉排污废水管、燃油供回油管等)穿道路部分套管(套管需伸出道路两侧0.5米)及管道钢板封堵由投标人负责。

4.2.7穿道路电缆埋管工程界线

全厂所有穿道路电缆埋管(电缆埋管需伸出道路两侧0.5米)及防雷接地由投标人负责。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4.2计划工期:85日历天。

5、投标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独立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二级或以上;(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3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4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以上资格,同时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电力”网站(http://creditpower.cec.org.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等情况,所承担的工程在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较大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证明文件:提供资信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1-12,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电子章)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5日09时00分至2022年12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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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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