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河北电信2019年数字校园人脸识别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BJCG-HBDX1910049),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
1.1 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采购内容为河北电信2019年数字校园人脸识别系统采购项目所需的相关产品及服务,本项目拟中标1家投标人,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别 | 预估数量 |
1 | 人脸识别系统 | 单通道 | 20套 |
2 | 双通道 | 30套 |
1.2 供货范围:包含全省12个地市(含雄安新区),具体以订单中规定的交货地点为准;到货期:自投标人接到订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1.3 安装及调试:投标人应在设备到货后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组织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原则上施工周期,市区安装3个工作日,县区4个工作日,乡镇5个工作日。
1.4 系统部署:投标人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软件平台的部署和相关接口对接,并在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联调测试。
1.5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2年,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1.6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设置情况详见下表,投标人任一分项报价超过对应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别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套) |
1 | 人脸识别系统 | 单通道 | 39800 |
2 | 双通道 | 70790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 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3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单项合同/框架订单的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2项不少于50万元的人脸识别系统销售业绩。
2.1.4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5 投标人须承诺满足或满足并优于技术规范书中的所有加星条款(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1.7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申请。本项目涉及主要设备(人脸识别系统)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2.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2.2.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2.2.7 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2.2.8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2.9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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